房仲說有人出價、要我降價,怎麼確認是真的?
30 秒看懂重點
真的有人出價,通常會有書面:斡旋金收據或要約書,上面寫買方出多少、有效到哪天、有什麼條件。房仲說有人出價要你降價時,先請他把書面給你看,確認金額和期限,再決定要不要讓、讓多少。
先搞懂這幾個詞
- 斡旋金
- 買方出價時交給房仲的一筆錢,表示有誠意。屋主同意價格後,通常會轉成定金。
- 要約書
- 內政部版本的書面出價,買方不用先付錢。買方可以在斡旋金和要約書中選一種。
- 有效期限
- 出價只在這段時間內有效,過期屋主沒回覆就失效。
- 開價、底價
- 開價是掛出來賣的價格;底價是你心裡最低願意賣的價格。
為什麼會發生這個問題?
大多數房仲是真心在幫買賣雙方找交集,但屋主看不到買方,只能靠房仲轉述。請對方拿出書面,是保護自己,也讓雙方用同一份資料談。
實際狀況或數字試算
買方出價時,可以在「斡旋金」和「內政部版要約書」兩種裡選一種:
| 項目 | 斡旋金 | 要約書 |
|---|---|---|
| 買方要不要付錢 | 要,付一筆斡旋金 | 不用付錢,賣方承諾前也不用付其他款項 |
| 書面內容 | 出價金額、有效期限、條件 | 出價金額、有效期限、條件 |
| 買方可否撤回 | 依斡旋契約約定 | 賣方承諾送達前可以書面撤回,送達後不能撤回 |
經紀業要讓買方知道兩種可以擇一。細節以實際文件與主管機關規定為準。
讓價怎麼讓比較好?舉例:開價 1,580 萬,買方書面出價 1,450 萬,差 130 萬。
| 回合 | 你的回覆 | 讓多少 |
|---|---|---|
| 第 1 次 | 1,530 萬 | 讓 50 萬,表示有誠意 |
| 第 2 次 | 1,500 萬,並請買方配合交屋時間 | 讓 30 萬,換一個條件 |
| 第 3 次 | 1,490 萬,這是最後價格 | 讓 10 萬,讓買方知道快到底了 |
這是實務上常見的做法示意,不是規定。重點是讓價一次比一次少,而且每次讓都要換到一點東西(時間、條件),買方才不會覺得還能一直砍。
最容易踩到的坑
- 只聽電話裡的金額,沒看到書面就答應降價。
- 沒注意出價的有效期限,期限過了才回覆。
- 一次讓價太多,買方覺得還有很大空間。
建議怎麼做
- 請房仲提供斡旋金收據或要約書影本。
- 看清楚金額、有效期限、附帶條件(例如貸款成數、交屋時間)。
- 先跟家人約好自己的底線,再回覆。
- 需要時約見面談,讓價分次、幅度越來越小。
常見問題
買方出價有期限嗎?
書面出價都會寫有效期限,過期未回覆就失效。實際以文件寫的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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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
- 發布日期
- 2026-11-06
- 最後更新
- 2026-11-08
- 最後查核
- 2026-11-07
- 資料來源
- 公平交易委員會: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(斡旋金與內政部版要約書擇一)
臺北市地政局:買賣不動產流程(斡旋金與要約書)
內政部: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 - 更新紀錄
- 2026-11-08 更新資料來源連結
2026-11-07 改寫得更白話,加入名詞解釋與數字範例
2026-11-07 對照官方資料查核
2026-11-06 首次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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